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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布线系统在政府行业中的应用(连载五)
------参照标准和拓扑结构 |
| --德特威勒电缆系统(上海)有限公司 曾松鸣 |
5 参照标准和拓扑结构
在这一部分中,将概述综合布线的标准和拓扑结构,以便为下一部分奠定基础。
5.1 参照标准
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综合布线标准。在本文中,只能少量的提及几个与布线设计有关的标准:
·国际标准:ISO/IEC 11801-2002;
·欧洲标准:EN 50173.x-2007(x=1~6);
·中国标准:GB 50311-2007
·美国标准:TIA 568B1.x、TIA 568B2.x
5.2 拓扑结构
每栋政府行业建筑物的情况都不相同,布线系统设计也会不尽相同。在本一部分,将依据综合布线系统的七大组成部分,就一些常见的布线规则做些描述:
5.2.1 综合布线系统的子系统
综合布线系统中的各子系统划分如下:
·配线子系统(从工作区模块到楼层配线架FD中的跳线所构成的完整的链路)
·垂直干线子系统(从楼层配线架FD中的主干配线架到建筑物主配线架BD中的垂直干线配线架及上联跳线)
·建筑群干线子系统(从建筑物主配线架BD中的建筑群干线配线架到建筑群主配线架CD中的建筑群干线配线架及上联跳线)
·工作区(末端电脑旁的面板、跳线和适配器)
·设备间(网络管理及信息交换的场地)
·进线间(建筑物外部通信和信息管线的入口部位,安装防雷、防水和线缆转换设备的场所)
·管理(按一定的模式对配线设备、缆线、信息模块等等设施进行标识和记录)
5.2.2 综合布线系统的拓扑结构
根据布线标准,综合布线系统的结构如下:

其中:
·CD:建筑群主配线架
·BD:建筑物主配线架
·FD:楼层配线架或卫星配线架
:TO:信息出口
·CP:集合点(配线线缆中途预留的中间配线架,以便于末端线路的临时调整)
其中,CD至BD之间为建筑群干线子系统、BD与FD之间为垂直干线子系统、FD至TO之间为配线子系统。三大子系统除了自身的缆线(双绞线或光缆)、缆线两端的配线架或信息模块外,还包含上联的跳线。因此,工作区的面板、跳线不属于配线子系统。
5.2.3 各子系统中缆线的长度限制
综合布线系统属于区域内的信息传输通道,因此它的长度有着明确的限制:

其中:
·工作区电缆是指连接到电话和电脑上的跳线,一般建议的长度为3米左右。
·配线子系统的缆线长度不超过100米,刨去跳线后真正铺设在墙内、天花上、地坪下的水平双绞线和水平光缆则变得超过90米。
·综合布线系统的总长度不超过2000米,因此两端干线的实际长度则不超过1900米。
同时需要说明的是:以上所提的限制是综合布线系统对各段缆线的长度限制。与此同时,在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中,还要参考该缆线上所用网络设备的传输长度限制,两者之中取其短的长度,才是该缆线的实际长度限制。例如:对于千兆以太网的普通多模光纤接口,要求光缆的长度不得超过500米(OM2光缆时),这是就不能按1900米的极限长度设计干线的长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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